通知公告

【疫情防控 23号通告】关于有序组织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的通知

作者: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来源: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时间:2020-04-23 22:25:57

各学院:

根据教育厅《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》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就有序组织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通知如下:

1.经指导教师确认已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,所在学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可审批并有序组织学生开展毕业实习;未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,必须按照学校批准的返校时间返回学校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。对未经学院批准擅自外出毕业实习的学生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
2.各学院优先安排学生在居住地所在设区市开展毕业实习,在学生居住地与实习单位之间尽可能安排点对点交通,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;禁止安排学生前往疫情风险等级较高地区的单位开展毕业实习。

3.各学院将毕业实习学生纳入师生疫情防控工作范围,要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,要与校外毕业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,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每天按学工部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学生情况日报表》要求上报校外毕业实习学生信息,全面加强跟踪服务。

4.本学期有重修课程的学生,要严格按照授课方式要求进行课程重修,若课程授课方式由线上转为线下时,校外毕业实习的学生应经学院批准后及时返校进行课程重修,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5.各学院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毕业实习工作,要准确掌握在校外开展毕业实习学生的动向及身体健康状况,强化学生毕业实习的教育和管理工作。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和辅导员主要负责毕业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;行政主要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毕业实习学生的实习指导工作。对失职失责人员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
太阳成tyc7111cc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(章代)

2020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