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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成tyc7111cc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

2016年07月08日 20:25  点击:[]

体育运动队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窗口,搞好运动队建设与管理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。为切实提高训练效果,提升学校知名度,推动课余体育活动开展,更好地发挥运动队的带动与辐射作用,结合学校体育资源,制定本办法。

1.根据安徽省大学生竞赛项目设置,结合学生实际需求,学校设立田径、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健美操等运动队,采取长期训练与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2.各运动队的教练员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主教练由体育部和教研室协商确定,助理教练由体育部、教研室和主教练协商确定;主教练是第一责任人,教练组全面负责运动队(员)的训练工作,主动关心运动员的学习、健康与生活。

3.教练组应根据运动队(员)的具体情况,结合有关竞赛安排,合理制订年度训练计划、阶段训练计划、周训练计划以及每次课训练计划,明确目标,保质保量完成训练任务,因故不能参加训练的教练员,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。

4.学生可以通过个人自荐、教师举荐、教练员选拔等形式进入运动队,鼓励各院(系)派送学生到运动队参加训练,学生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运动队,确有特长需要兼顾其它运动队的须经两队教练员协商同意,报批后执行。

5.参加运动队的学生,政治上必须要求进步,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,具备较扎实的专项基础,思想作风顽强,热爱运动训练,合作意识强,身体健康,训练刻苦,能较好地完成各门功课的学习任务。

6.教练员、运动员必须服从管理与安排,日常训练,运动员的考勤由教练员负责,教练员的考勤由教研室负责;外出参加各类比赛,由教练组根据运动员平时训练水平、运动成绩及其它综合因素,提出参赛人员名单,报经体育部和学校批准后方可报名参赛

7.运动队训练与比赛,学校给予适当补助与奖励。日常训练是体育教学工作的延续,每周3次,每次训练时间不少于1小时,体育部根据教练员实际训练次数,每人每次发放10-15元训练补助;学生无补助,但可借用训练服、训练鞋等物品。有比赛任务的运动队,根据比赛的具体时间,安排20-40天的集训,集训期间的训练补助按有关文件执行。获得比赛名次的运动队(员)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奖励。

8.本办法由体育部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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