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处是学校负责科研管理、产学研、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负责提出学校科研、科技发展规划,制定科研管理有关规章制度,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制订学校科研工作计划,做好具体任务的协调落实和管理考核工作。
三、负责各级各类科研、科技计划项目、基金项目和科技开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;负责各级各类科研、科技项目管理、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。
四、负责各级各类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;负责知识产权和专利的管理工作;负责校科技统计年报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。
五、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与转化,做好产学研合作推进工作。
六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工作,负责科技创新团队的遴选、培育、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指导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、工程中心、科研基地等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八、负责《太阳成tyc7111cc学报》的编辑加工、出版、发行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九、负责校学术委员会、科协、社科联的日常工作;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。
十、承办上级组织和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