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图
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确定初步人选名单,并公示5日。 |
由年级辅导员进行分年级汇总并初步审核后,报学院分管领导预审。 |
班主任在班级内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在24小时内向班主任反馈,如无异议,则汇总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和《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》,将电子版交至年级辅导员。 |
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申请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平时表现情况,对照《太阳成tyc7111cc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》、《太阳成tyc7111cc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》进行民主评议(评议小组成员如果有人申请必须回避),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步人选(符合国家励志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,若超出班级分配名额,则按照综合测评名次排序后上报;分配给班级的名额是相对的,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,必须空缺,学院将名额调剂给贫困生较多的班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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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真对照条件,符合条件者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和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,同一学年内,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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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主任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主题班会,全面宣传《太阳成tyc7111cc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》、《太阳成tyc7111cc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》。 |